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材料?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流程是怎样的?今天为大家整理出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指南。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单位要求
1、注册地址在上海;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如若是外资企业,需要按照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得少于100万人民币。)
3、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分公司:
1、总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W,分公司是无注册资金的。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个税、社保、劳动合同必须是同一家上海单位
3、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
注意: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必须由社保相匹配,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劳动合同要求
1、劳动合同签订有效期2年以上;
2.、要求合同剩余期限3个月才能提交落户申请;
注意:
1)公司为落户人员缴纳的社保个税基数需满足落户要求
2)劳动合同不能为派遣合同。
3)公司内部是否有忠诚度考核、霸王条款等问题(比如落户后多少年之内不可离职,大额违约金等)。
4)公司配合度要高(文件盖章、走申请流程等)。
三、留学生落户上海学历要求
1、无需缴纳社保直接落户 —— 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
2. 半年1倍社保基数
1)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
2)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3)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4)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硕士
5)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HND)
6)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3. 一年1.5倍社保基数
1)国内非双一流+国外非高水平
2)国内专科+国外硕士
3)国内专科+转学分升国外本科+国外硕士
4)国内专科+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
5)HND+国外硕士
6)合作办学本科(国内非双一流且国外非高水平)
7)合作办学本科+国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且国外非高水平)
四、留学生落户上海学习时间要求
1、博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1年;
2. 硕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半年;
3. 学士学位留学生 ——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
4.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 在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五、留学生落户上海其他必备条件
1.留学生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必须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纳税。
2.落户需要个税和社保基数要同时符合落户标准。
3.个税和社保补缴、漏交等形式,是不能算作有效累计月份的。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六、留学生落户上海申请材料
单位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留学生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